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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明确制订(修改)BOM表时的作业流程和应注意事项,为新进人员和其它制工提供一个详细的书面文件,从而在制订(修改)BOM表时做到简单,快速,准确。
二: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制工人员制订(修改)BOM表时使用。
三: 正文:
3.1.当有新产品投入时,制工应收集相关的数据,并根据编码原则进行
料号编制,并作相应的产品架构(分阶);当零件单位提出需修改BOM表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明需修改项目和内容,并经部门主管签核后方能进行修改。
3.2.制工人员在不能判定该料是否为新增料号时,可以查询TIPTOP系统,若系统内有此料号则为已建料号,若无此料号时,为新增料号。
3.3.制工制定BOM表时,若不能确定该成品料号由哪些零件料号组成时,可以查询产设和市场之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3.4.制工在制作(修改)BOM表前,若为自制件,须向零件单位查询单位用量,加工工时及单重,若为外购件须向采购查询供货商名称并自行称出该零件单重。
3.5.制工在制作(修改)BOM表前,须向成本查询相关的主分群码,向 关务查询相应的商品编码及鸿富锦序号。
3.6.当成品料号.所用的零件料号或装配工时及单位用量等发生改变时,制工须及时修订BOM表。
3.7.塑料单位用量的确定:塑料原料可以回收时,单位用量只包括成品重;塑料原料不能回收时,单位用量=成品重+料头重/模穴数。
3.8.制工在制作(修订)完BOM表后须经工程主管签核后会签企划.关务,会签完成后经事业处最高主管核准后方可发行。
3.9.制工根据发行的BOM表建立计算机数据(TIPTOP系统)。
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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