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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原材料的质量, 确保原材料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 满足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以及外包产品的来料检验。
3﹑职责:
3.1品保部: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标识, 防止不合格原材料投入生产;
3.2仓 库:负责对检验的原材料进行接收、搬运、标识、隔离、储存等管理;
4﹑程序內容﹕
4.1交货:供货商按采购部所下订单的物料编号、规格、数量按期送货到厂。
4.2接收:仓库依送货单, 对来货外箱标贴所注明的料号.重量及数量进行清点无误后,开具《来料检验申请单》交品保部 IQC 进行检验。
4.3验收:IQC 接到仓库送交的《来料检验申请单》后﹐核对实物的品名(料号)、规格、数量、批号及标识等是否一致, 准备对来料待检区的原材料进行检验。
4.3.1进料检验依据:
a)来料检验申请单
b)经校准合格的检验工具.仪器.
c)研发发行之《BOM》.《物料承认书》
d)研发发行之《标准样品》
e)《进料检验规范》
f)国际标准或强制性国家标准、法规要求.
4.3.2检验范围
a)来料实物与《来料检验申请单》所示内容是否相符;
b)外观;
c)尺寸;
d)性能
e)添附数据(出货数据.检测报告.)。
4.3.3抽样计划
按照《进料检验规范》之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4.4判定及处理
IQC依据检验与测试结果进行判定.
4.4.1合格处理:检验和测试合格的材料,IQC检验员需做好合格标识,并通知仓管员安排物料入库.
4.4.2不合格处理:IQC检验员发现的不合格品,或制程投诉之不合格材料应及时依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5过期的物料,由仓库填写《材料检验申请单》递交品保部IQC进行重新检验﹐检验按照以上规定流程执行。
4.6对本公司无法检验的项目必须由供货商出具该项目检验报告﹐对不合格品需要挑选时必须对该材料进行全数检查。
4.7质量记录的处理
4.7.1进料检验相关检验记录.报表必须当天完成并由部门主管审核后归档.相关质量检验.测试报表.依据《文件数据及记录控制程序》进行保存.
4.7.2品保部主管于每月5号前将《进料状况统计分析表》转采购部,并对供货商进行评分作为选择供货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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