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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1:利角测试
1.目的:建立一个程序以评估利角对人的伤害。
2.范围:功能性利角,及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后出现的利角。
3.使用仪器:利角测试仪(FM-LAB-001)。
4.样办数量:最少5组。
5.利角年龄分界的标准:
5.1凡适合8岁以下儿童的玩具,在正常使用及滥用测试前后,都不允许可接触到的利角。
5.2若适合4岁儿童的玩具有功能性利角时,应在显眼处贴上警告性语句以示提醒,并尽可能加上保护罩(非功能性利角去除)。
5.3适合4岁以下儿童的玩具,都不应有此功能性利角。
6.程序:
6.1顺时针方向慢慢旋转盖端,调整红色指示灯至忽明忽暗的程度为止。
6.2倒转5个制度,拧紧锁环。
6.3把被测试的角端,插入测试槽内,施加连测试仪本身2磅的重量或1磅的重量。
7.0评定:
7.1红灯亮,则此角端可视为利角,不合格。
7.2红灯不亮,则此角端无安全问题.即为合格的。
TEST2:利边测试
1.目的:建立一个程序以评利边对人的皮肤是否会造成伤害.
2.范围:所有功能性利边及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后出现的利边.
3.利边年龄分界的标准:
3.1凡适合8岁以下的儿童的玩具,有正常玩耍及滥用测试前后,都不允许有可接到的利边.
3.2若适合4岁儿童的玩具有功能性利边时,应在显眼处贴上警告性语句以示提醒,并尽可能加上保护罩.(非功能性利边必须去除)3.3而适合4岁以下儿童的玩具都不应有此功能性的利边.
4.程序:
4.1在利边测试器心轴的末端用聚四氟乙胶纸(人造皮肤)缠绕一周,两头搭接长度不超过 0.1”,搭接部位,部于心轴下端.
4.2将被测试边缘置于心轴搭接处并施加1.35磅的压力,开幼仪器夹心轴自转一周.
4.3在不扩大切割长度的情况下,取下胶带,测量胶带被边缘割穿的长度.
5.评定:若割穿长度超过1/2”,则该边缘为锐利边缘,即为利边,判定为不合格.
6.使用仪器:利边测试器(FM-LAB-002),聚四氟乙稀胶纸.
TEST3:小物体危害标准
1.目的:评定任何玩具或其它物品预期给3岁以下儿童使用,在正常和合理地滥用测试(不包括咬力测试)中做成有小物体而引致息之危险。
2.范围:
2.1此测试应用于所有玩具或其它物品预期给3岁以下儿童使用,而下列第3节则豁免。
2.2此测试采用USA 16 CFR 1501,ASTM F963和EN71第1部分等要求。
3.豁免:下物品则豁免小物体要求限制:
a) 气球。
b) 书本及其它纸质制造的物品。
c) 用于书写用途的物品,如:色笔,粉笔,铅笔和钢笔。
d) 儿童衣服装饰品,如:鞋带和钮扣。
e) 修饰和具,餐具,卫生用,如婴儿尿布中的别针和夹子发夹,牙刷,饮料杯,饮食用具。
f)相票。
g) 模型黏土或同类产品。
h)指甲油,水彩或其它油漆产品套装。
i)摇铃。
j) 奶嘴。
k) 用纸,布纱线,绒毛橡皮带或绳制造的配件或物料。
4.定义
4.1小物体---在正常合理地滥用测试(不包括咬力测试)中,任何玩具、玩具中的部件或配件,在不施加外力和任何位置方向的情况下,能完全放入小物体测试筒者即为小物体(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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