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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本办法在于稽核公司内各单位执行ISO9002品质系统之状况改善的结果,以确保本公司 品质系统正确地执行。
2.0范围
凡属本公司各单位所执行之ISO9002品保制度项目皆属本办法稽核之范围。
3.0 权责
3.1由内稽组长负责规划排定稽核日程及计划表,分派稽核人员以及追踪各单位缺失和矫正 预防措施执行结果。
3.2 稽核人员由各单位主管所担任,或其资格必须受过ISO9002内部品质稽核训练6小时以 上或曾参与公司内部品质稽核作业达半年以上之观察员。
4.0参考文件
ISO9001 2000版第8,2.2节
5.0定义(略)
6.0内容
6.1稽核内容
6.1.1拟定稽核日程及计划
6.1.1.1由内稽组长依ISO9002品质系统所规定之项目安排年度内品质稽核,填写《内 部品质稽核计划表》(附件一),每年安排稽核二次;但如有重大品质作业缺失,则视业务状况及需要可增加稽核次数。
6.1.1.2所有稽核计划须经管理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实施,当实际执行日期与计划有差距时, 内稽组长可适当调整日程计划。
6.1.2安排稽核人员与决定稽核项目
6.1.2.1稽核日期确定后,由稽核员填写《内部品质稽核日程表》(附件二),并上呈管 理代表核准后,分发各相关单位。
6.1.2.2视实际需要, 内稽组长可召集稽核人员开会说明受稽核单位相关资料,如上次 稽核缺失与改进状况及此次所拟定之稽核项目和最近品质系统运作之缺失情形。
6.1.2.3稽核人员不得稽核本部门。
6.1.3 稽核作业
6.1.3.1稽核人员于协定之时间前往受稽核单位就所拟定之项目进行稽核作业,稽核时 应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实施审查,本着追根就底之精神追查各项关连的作业是否确实执行。
6.1.3.2稽核人员应将稽核项目中的缺失原因记录于《内部品质稽核查检表》(附件三) 内,对于缺失之认定须有客观之证样,应以叙述之语句记载缺失,避免出现主观判断性语言。
6.1.3.3稽核作业结束时稽核人员,除自行在《内部品质稽核查检表》签名外,应请被 稽核单位主管确认签名或签章后交内稽组长整理,然后填写《内部品质稽核报告》(附件四)交由受稽核单位。
6.1.4提出改进措施
6.1.4.1受稽核单位收到《内部品质稽核报告》后于一周内提出改进措施及预定完成 日期,再交回内稽组长进行改进结果之追踪确认。
6.1.5改进追踪与资料整理
6.1.5.1内稽组长应追踪确认受稽核单位是否在预定日期内完成执行改进措施并填写 于《内部品质稽核报告》上,如未完成预定目标则应继续追踪直到完成为止,但内稽组长所负责项目矫正措施,应由管理代表来负责追踪确认。
6.1.5.2内部稽核组长须将稽核结果整理上呈管理代表审核,并将内部稽结果提交管 理审查。
7.0附件
【内部品质稽核计划表】 JLWI-QAC-018-01-A/0
【内部品质稽核日程表】 JLWI-QAC-018-02-A/0
【内部品质稽核查检表】 JLWI-QAC-018-03-A/0
【内部品质稽核报告】 JLWI-QAC-018-04-A/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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