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目的
建立一套系统以保证产品在投产前所有客供进入的物料完成规定的程序,以满足生产单位要求,以保证所有的产品符合公司的品质要求。
2.0 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本公司IQC的运作。
3.0 定义
3.1 IQC-Incoming Quality Check(来料品质检验)
3.2 AQL-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可接受质量水准)
3.3 MIL-STD-105E --- Military Standard 105E ( 军用标准 105E )
3.4 REJ-Reject (拒收)
3.5 PASSED (允收)
3.6 CAR – Corrective Action Report (纠正措施报告)
3.7 PCB – Printing Circuit Board (印刷电路板)
3.8 OEM –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原始设备制造商)
4.0 职责和权限
职能: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公司品质方针,维持IQC体系的有效运作,以保证物料发出前按IQC规定之程序进行检验,并且符合质量计划的有关规定,以满足生产单位的要求,同时建立一个有效反馈系统,使生产单位反馈之品质问题和物料供应商之品质问题得到预防和改善.
5.0 作业流程
5.1 检验资料
5.1.1 承认书(图纸)
设计工程部派发的承认书(图纸)为正式有效文件,承认书(图纸)由IQC放入所建立的相应文件夹内,作为来料检验之依据.
5.1.2 样板
A. 样板与图纸相符时,由品质主管审核确认,建立正式样板,若品质部依据图纸无法确认时,须经设计工程部工程师确认签核后,建立正式样板。
B. 欠缺图纸时,经设计工程部工程师确认签核的样板为正式样板,品质部确认的样板为临时样板,当收到图纸后,品质部须再次审核确认后,再建立正式样板.
C.一般电子元件(如电阻.电容,电感)或辅助材料(胶纸,书仔,纸盒)可不必建立样板,如果欠缺图纸,样板作为唯一的参考资料则一定要建立.
D.建立样板的物料如持续一年无再交货,所建立的样板则作废处理,再次交货时须重新建立.
5.1.3 检验规范由品质部主管或品质工程师参考相关资料编制而成, 检验规范作为品质部门内部控制文件之一,用于指导品检员检验来料.
5.2 抽样计划
5.2.1 IQC对所有来料均按105E AQL LEVEL II 行抽样检验,并根据该结果进行批量处理.
5.2.2 品质主管可根据物料的质量状况进行抽样调整.
5.2.3 检验抽样要求
A. IQC不可测试之物料,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已超出本公司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技术指标,可直接申请免检;以供应商提供的出货检验报告及质量保证书为依据,核对供应商的名称、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等.如:IC,化工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