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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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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1 09: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目的
确立对物料、半成品、成品之不合格(含环境不合格)的控制、评审和处置的方式。

2.范围
凡是本公司品管部判定为不合格之物料、半成品、成品及客户退货品的处理、控制均属之。

3.职责和权限
3.1 本程序管理责任部门为品管部,执行责任部门为苏州普福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部门。
3.2品管部:
3.2.1依《进料检验作业规范》、《制程检验作业规范》、《出货检验作业规范》标准对各阶段发生的不合格品的品质做最终判定、主导评审会议和跟踪处理结果及改善效果的评价。
3.2.2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与处理。
3.3资材部:
    3.3.1不合格品评审会议相关部门。
3.3.2负责客户退货品之接收。
3.3.3负责来料不合格品之退仓。
3.3.4 需确保物料之不合格品隔离搬运标识,以免被误用。
3.3.5负责对不合格来料的退货及跟进、绿色采购。
3.4生产部:
    3.4.1不合格品评审会议相关部门。
3.4.2 负责对制程中不合格品异常材料、制品、半成品的隔离标示和处理。
3.4.2 组织分析制程中不合格品发生的原因并执行改善对策。
3.4.3 确保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作业、自检并标识、隔离不合格品。
3.4.4 负责对不合格品的退回和处理。

4.定义
4.1凡不符合图纸规格、客户标准及影响组装性能和不符合(绿色采购基准)的原材料、原料、包装材料、辅料、化学品、成品、组装件,总称不合格品。
   4.2环境不合格品:不能满足客户、法律法规化学物质判定基准及其要求的产品。

5.作业内容
5.1 进料检验不合格品管制:
5.1.1 进厂物料、制品经IQC检验并最终判定为不合格时,IQC应在相应的对象LOT品上贴上“不合格品标签”,将检验结果记录于<进料检验记录表>中,并发行<品质异常单>给资材部,要求其发给供应商并进行回复。另如为环境不合格品,由资材部通知供应商赔偿本公司之损失外,并视其情节严重性决定是否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5.1.2 退货处置:资材部依据<品质异常单>的处理方式,将不合格品置于不合格区域。如需退货,则打印<退货单>退货,并通知供应商按时办理退货手续。
5.1.3特采处置:对不合格品比较轻微且不影响使用或紧张生产用时的作特采处理,由资材部提出<特采申请单>,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审,经各责任部门承认后方可特采投入,另在特采LOT品的追溯标识方面,各部门在过程管理中要严格按照会议内容或特采书中指示的事项来执行。由品管部根据评审的结果,将批准后的<特采申请单>,配布相关单位。同时特采的物料IQC则需在外箱标签上做“特采”标识。资材部立即通知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改善对策。生产部门对该LOT投入生产的制品要作标示便于今后LOT追溯。(如在生产日报中)
5.1.4 选别使用:当不合格不能特采,但生产又要急用的情况下进行全数选别投入,由品管部指示选别方法,项目及需要时准备不良样品,并对相关人员教育,生产部依照品质标准要求进行全选,品管部IQC对选别结果进行确认,挑选后的不良品退回供应商。
5.2 制程不合格品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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