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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
1.1 本规程规定所有手机的成品品质接收标准,保证交付给顾客的产品都满足品质要求。
1.2 将缺陷量化。
1.3 提出了尽量客观地判断不符合缺陷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包装出货手机的成品检验要求 。
3.0定义:
3.1缺陷等级定义:
Cri: 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一旦
发生这种缺陷,会造成所有客户退货
Mai: Major Defect,产品存在以下六种缺陷,为主要缺陷。
1.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
2.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
3.漏元件、配件及主要标识
4.多出无关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
5.包装存在可能影响产品形象的缺陷
6.结构及外观方面存在让一般顾客难以接受的严重缺陷
Min: Minor Defect,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
Acc: Acceptable Defect,可以接受的缺陷或无缺陷,出厂检查时供参考
3.2 表面定义:
AA面:只显示信息的区域(显示屏显示区域和LCD可见区域)
A面:在使用过程中,直接在近处观看且暴露的主要面(正常观察时手机的前面)
B面:在使用过程中,不直接观看但暴露的次要面(手机的上下左右侧面和背面(带电池))
C面: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手机背面内部、充电器和电池的其它表面)
D面:手机内部部件正常使用时看不见
3.3 抽样方案
按“MIL--STD--105E”或“GB2828-87”正常检查水平、单次产抽样方案进行抽检
3.4 允收水准
按AQL值:Major =0.65, Minor =1.5
3.5 检查条件
检查距离:被检查产品距离光源在1±0.2m,距离肉眼30-35cm
检查时间:10秒钟内3次检查确认缺陷
检查角度:被测面与光源成45°±15°角度
照明度: 室内常规60W×2白炽灯
4.0 标准如下:
缺陷的分类及定义:
缺陷项分为三大类
外观、结构类缺陷——在视觉或触觉上容易引起使用者不舒服的缺陷
声音类缺陷——声音异常导人耳不适的缺陷
功能类缺陷——导致产品部分或全部功能丧失的缺陷
4.1:外观、结构类缺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类:
点(面)状类缺陷——如白点、灰尘、凸点、污迹、手印、等
4.2线状类缺陷——如划伤、毛丝等。
4.3间隙类缺陷——超过规定尺寸的各类结构件间的缝隙
4.4配合类缺陷——如刮手、色差过大、电池易脱落,转轴配合不良等。
4.5注塑不良类——如缩水、毛边、夹水线、水线、气纹、裂纹、刮手等
4.6显示类缺陷——如显示朦、不均,按键透光、背光灯不均匀等
4.7声音类缺陷——声音失真、声音过大或过小
5.其它零配件检验标准;
6.功能检验;
6.1 天线耦合测试
6.2 测试项目和标准(GSM)
6.3其它检测项目
7.包装检查事项
7.1标签的确认:IMEI(型号)标签、彩盒标签(型号)、螺丝标贴、入网许可证标、条码标签是否正确.
7.2机身包装:将机身装入PE袋,手机天线一致朝向胶袋开口方向.
7.3彩盒内装锂离子电池(袋装)两块,直、座充(袋装)、耳机(袋装)、数据线各一件.
7.4机身、电池放置内托位置上,充电器、耳机线、座充、直冲、数据线放置于内托位置上
7.5包装附件有数据下载说明书(袋装)装入内托中
7.6具体要求如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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