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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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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0 22: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目的
规范产品检验管理,加强产品质量控制。

二、适用范围
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

三、管理规定
(一)检验依据
依据国家标准、企业标准、技术文件、检验规程、合同、协议进行质量检验。质检部应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内容。

(二)进货检验
1. 仓库保管员确认原材料的品名、数量等无误及包装无损后,将购进的原材料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人员检验。
2.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部或抽样检验,并填写《原材料质量检验单》。对于检验合格的,仓库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检验方式。应采取测量、观察、工艺验证等方式进行质量检验。

(三)生产过程检验
1.检验的依据:
(1)产品设计图样;
(2)产品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
(3)工艺规程等工艺技术文件。
2.生产过程检验分为自检、互检和专检。
(1)各工段生产操作人员应按工艺规程要求进行自检。若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质检员进行确认,并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处理。
(2)下道工序的操作人员对进入本工序的产品应进行认真核对和检查(互检),验证合格后方可接收。若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报告质检员进行确认,并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处理。
(3)生产过程的专职检验实行巡回检验和完工检验制度。
(4)各工段需按照质量控制标准规定的时间进行抽样检测,并填写相关记录,巡检员应不定时对检测结果进行抽查并核对记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须及时制止,对于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自行决定的,须报质检部部长或质量负责人核准。
(5)对批准例外放行的产品,生产操作人员要做好标识,检验人员要做好记录,以便追回和更换问题产品,并应边放行边检验。

(四)成品检验、试验
1.检验、试验的依据:
(1)产品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
(2)产品设计图样;
(3)产品试验大纲;
(4)产品验收规范。
编制的产品验收大纲、产品验收规范应符合相关产品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
2.成品检验、试验程序
成品检验和试验前,检验人员应确认所有规定的检验(包括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均已完成且结果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产品试验大纲、产品验收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及检验程序进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并按规定填写检验和试验记录。
成品检验和试验中若发现不合格品,检验和试验人员应进行标识和记录,由生产部门负责隔离(可行时),并按程序文件《质量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处置。
成品检验和试验结束后,由授权的检验人员确认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有关数据和质量记录齐备,结果符合要求,方可签发产品合格证,准许产品出厂。
若因特殊情况,成品检验和试验未完成而需出厂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应得到顾客的同意,方可先放行产品出厂,然后再继续完成相关的检验和试验。

四、附则
1.本制度由质检部解释,质检部、采购部、生产技术部、库房、销售部相关人员共同执行。
2.相关文件
《质量控制标准》
《产品检验标准》
3.相关质量记录
《钢坯验收记录》
《钢坯化学检验记录》
《轧钢检查记录表》
《矫直检查记录表》
《成品验收记录》
《产品理化分析台账》
《产品质量证明书》
会赚钱的人用钱买时间,不会赚钱的人用时间换钱;
主动学习,提升自己,战胜对手,梦想才能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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