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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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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10: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地控制,防止不合格品在处理前被流转、加工、装配和出厂。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生产全过程发生不合格品的控制。
3.0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
3.2质量部对最终检验不合格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隔离和控制(责任单位和仓管员协助);
3.3责任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处置。
4.0不合格品处理
4.1返工: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使其满足规定要求;
4.2返修: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虽然不能满足规定要求,但能使其满足预期使用要求;
4.3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产品的书面认可;
4.4废品: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产品。
5.0程序:
5.1进货(包括供应商来料和客户提供来料)不合格品的处理
5.1.1来料检验不合格,由IQC标识、隔离在“不合格品区”,在《IQC来料检验表》上记录;当质量工程师无法判定时,要求工程部立即派主管工程师一起进行评审,并将结果通知经营部(采购)。
5.1.2经营部(采购)根据检验或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5.1.3来料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如下:
(a)废品/退货:经营部(采购)根据《供应商品质异常回馈单》之处理意见,填写《退货单》并与供应商办理退货手续。
(b)让步接收:工程部和质量部评审同意让步使用(必须说明可放行的质量范围和数量)后,经营部(采购)填写《让步使用审批表》;必要时,工程部编制临时工艺,质量部负责跟踪。
(c)选用/返工/返修:选用/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通知IQC重新检验(如果是本公司选用/返工/返修,其费用由经营部(采购)与供应商商定)。
(d)对于严重的质量问题或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部IQC质量工程师填写《供应商品质异常回馈单》,通知经营部(采购)向供应商发出,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5.2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5.2.1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应标识并放在“不合格品”存放区。
5.2.2不合格品数量较少时,检验员或IPQC质量工程师应立即判定:报废/返修/返工,责任部门按上述要求处理;记录在《工件返修单》上。
5.2.3不合格品数量较多或IPQC质量工程师难以判定时:由IPQC质量工程师填写《内部不合格品处理报告》;会同工程部主管工程师一起进行评审,责任部门按评审要求处理;IPQC质量工程师负责跟踪、关闭。
5.2.4处理后的产品必须重新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流入下一道工序。废品填写《工件报废单》经审批后,入废品库。
5.3QA检验出不合格品的处理
5.3.1QA在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标识后放在不合格品区域,并填写《内部不合格品处理报告》记录,参照5.2.2或5.2.3处理。
5.3.2QA质量工程师对返工/返修的产品进行跟踪,检验员对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合格后才能出货。废品填写《工件报废单》经审批后,入废品库。
5.4客户退货的处理
5.4.1客户的退货由库房登记接收,并通知QA检验员进行复检;QA检验员填写《退货产品跟踪记录表》,参照5.2.2或5.2.3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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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不合格品应予以判定、标识、隔离、处理、记录的职责、权限及方法,以防止不合格品被误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来料、半成品、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以及顾客所退货品等各类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1)生产制作科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和成品的不合格品处置,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置结果。
2)采购科负责原材料不合格品的处置与供方沟通。
3)安全环境科对环境与安全方面的不符合进行分析,拟定解决措施并监督实施。
4)品质管理科负责不合格品的评审,提出处置方法,保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4.工作程序
4.1不合格的分类
⑴不合格包括不合格品和不符合
⑵不合格品包括:采购产品的不合格,最终产品的不合格。
⑶不符合包括:环境监测过程中的不符合及内、外部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
4.2不合格品的控制
4.2.1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置
依据公司现行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对原材料和最终产品进行识别判定,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品。
a.原材料不合格品处置方式有:让步接收、退换货等。
•原材料检验过程中检验员发现不合格品,做好检验记录,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交采购部处置。
•原材料需作让步接收时,生产总监应在《原材料不合格品报告单》上批准,检验员在进货物资上应有可追溯性标识,对于关键原材料不允许让步接收。
b.不合格产成品的处置方式有:返工、让步使用、报废等。
• 对于一般的不合格品可采取返工的处置方案由检验员现场处置,处置记录在检验记录中体现即可。
•对于严重的不合格品,由品质管理科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一起研究处置方案,并由品质管理科填写《成品不合格品报告单》、《不合格品评审记录》。
• 确定申请“让步使用”时经生产总监签字认可;适当时需经顾客批准的“让步使用”由销售部门与用户协商,并得到顾客书面同意后方可放行。
• 做报废处置的不合格品,由部门主管审批,交生产制作科处理。
c.成品交付后或投入使用后发生的不合格品处置方式有:
• 当产品交付后或投入使用后发生产品不合格时,由销售部与顾客联系进行核实确认,安排售后服务。
4.2.2品质管理科保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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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本公司的不合格品作妥善处理,确保不合格品的处理处于受控状态,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
2.0范围
从进料、生产到客户退货等各项作业环节中,凡不合格品之标识、记录和处理均适用。
3.0职责
3.1品质部
3.1.1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及判定.
3.1.2问题的提出,责任部门纠正或预防措施的跟进.
3.1.3对有可能进入货仓的不合格品(批)进行库存查检.
3.1.4对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判定并分离.
3.2生产部
3.2.1依作业标准自行检查,并分离出不合格品.
3.2.2问题点的原因分析,纠正或预防措施的提出和执行.
3.2.3不合格品的处理.
3.3仓库:负责所属区域不合格品的隔离,配合品质对库存不合格品(批)进行检验.
4.0内容
4.1不合格品控制通则
4.1.1标识
已发现的不合格品均需按规定的方式予以识别,不合格品一经标识后,在未做适当处置前应放置于指定地点,不得动用.
对于任何未做检验状态标识的产品以及无法立刻确定合格与否的产品均须作为可疑产品并标识,标识须清晰,明确注明“可疑品”,由品质部负责检验。
4.1.2复检
不合格品经再处理必须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动用.
4.1.3评审及处置
凡发现严重不合格品和不合格批时,相关检验人员应报品质主管进行评审;不合格品处置的方法:
4.1.3.1返工或返修--返工产品,由品质部或工程部开出《返工作业指导书》或记录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上,由生产部返工后,检验员必须根据规定再行检验,作好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入库        或转序。
4.1.3.2让步处理(SA)--对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的处理结论无“引用”特性,即只使用于当次,以后即使要引用,也需要经过重新评审。.
4.1.3.3拒收、退货或报废.
4.1.4报废作业
不合格品若以报废处理时,须由申请单位填“报废单”,品质部责任人接到“报废单”时,须复核待报废的不合格品,确认可报废时,在“报废单”上签名交部门主管审批后,由申请人送至仓库报废不合格品.
4.2进料不合格品(批)控制
进料时若进料检验人员判定为不合格,由进料检验人员在产品上作相应标识,将不合格品隔离,发行《不合格品处理单》,由品质部与管理部确定处置方式,处置方法包括整批退货、挑选后退货或让步接受。对严重不良问题或连续出现的不良问题的情况,需要发行《纠正预防措施改善报告》要求供应商进行改善。
4.3制程中不合格品(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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